2017年1月24日新浪微博用户@琳哒是我(小董)发布“在丽江旅游被当地人故意毁容”信息,称自己2016年11月11日在丽江吃烧烤时被殴打,被玻璃瓶碎片划脸,遭到毁容。1月25日主要嫌疑人被警方控制,2月9日6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丽江古城区法院7月14日9时在古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玻璃瓶毁容案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董某某与六位被告人经协商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
丽江小董被殴打及玻璃瓶毁容一事,一经上网就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和同情,但开庭和解后小董反被多名不明真相的网友责骂;小董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专访时激动的说:“网友骂我,我很无语很无奈;但纵使万般无奈,我又能怎样?再说,被人家打成这样,可以一分钱不要吗?你想,我之所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为了索赔,现在民事诉讼通过协商解决了,撤诉了,不是很正常吗?如果不撤诉,后期大笔费用谁给我出?很多人看的是热闹,我生活上的困难他们不在乎,我承受的压力他们不知道。一个女孩子的脸多重要,你用玻璃瓶划一道,你出再多的钱,我能恢复到以前的容貌吗?难道我不应该把损失降到最低?我还需要生活,我也想重新开始。”看看吧!一个小小的玻璃瓶竟然带来那么大的动静!给当事人小董带来的伤害,几乎所有人只是同情及气愤,但是真正能赔偿她损失的还是那几个肇事者。
关于玻璃瓶毁容赔偿金额,红星新闻采访小董,小董说:“这个不便透露。只能说,他们赔的钱完全不够我后续恢复容貌所需要的医疗费。我很无奈,但这也算是最合适的结果了吧。在这之前,他们只给了6万元医药费。这二百多天下来,生活费、医疗费、营养费……算下来,我原本20多万元的积蓄已经花完。如果没有他们的赔偿,我就山穷水尽了。虽然,我尽最大可能要到尽可能多的补偿,但是根本没办法满足后续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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